一、上海欠款10万无力偿还坐牢吗
如果不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那就涉及不到坐牢。
1.《民法典》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相关规定,经过财产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在申请执行人签字确认或者执行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并经院长批准后,可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3.依照前款规定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限的限制。
二、追讨欠款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律师收费标准每个地区都是不一样的,建议咨询当地的律师事务所。
1.收费标准:律师办公室面谈每小时收费人民币200元;上海市区内当事人指定地点面谈每小时收费人民币500元(提醒:咨询请提前预约,不满1小时以1小时计)
2.债务事先支付律师费,追回款项全部由债主所有;追讨债务过程中所发生的实际费用据实结算,包括:调查费、取证费、一、二审诉讼或仲裁费、执行费、工商费、交通住宿费等;
3.债主事先支付部分服务费,事后按追讨回款项较小比例(10%-50%)付费;追讨债务过程中所发生的实际费用据实结算,包括:调查费、取证费、一、二审诉讼或仲裁费、执行费、工商费、交通住宿费等;
三、如果是生意欠款被起诉会怎样?
如果在期限之内不偿还的话,是可以强制执行。
借款人要偿还欠款,法院判决后,在履行期限内仍不偿还的,原告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会依法查封、冻结被执行的财产;如果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法院可以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要注意的是如果是生意欠款被起诉的话,法院是可以在一定期限之内执行强制执行的。会依法查封冻结被执行的财产,并且还会有可能列入失信人员名单以后坐飞机高铁都会受到很大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