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亲告罪和自诉罪的区别是什么?
亲告罪和自诉罪的区别在于,一个是刑法上的规定,一个是刑诉法上的规定,而自诉案件包括了亲告罪,亲告罪也可以转化为公诉案件。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04条的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以下三类: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即刑法上的亲告罪。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包括故意伤害轻伤、重婚案、遗弃案、妨害通信自由案、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等等。
3、公诉转自诉的案件。
二、刑事自诉案件程序是怎么样的?
自诉人应向法院递交刑事自诉状,附带民事诉讼的应当提交刑事附带民事自诉状。反诉应具备下列条件,反诉的对象必须是本案自诉人;反诉的内容必须是与本案有关的犯罪行为;反诉的案件必须是属于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另外,原自诉人撤诉的。不影响反诉案件的继续审理。
自诉案件的办案期限,分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当事人仅就公安机关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和伤残评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法院对自诉案件要认真审查,对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直接受理。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应通知自诉人撤诉并说明理由,自诉人坚持告诉的,法院应当裁定驳回,对于驳回起诉的裁定,自诉人可以上诉。自诉人经说服撤回起诉或被驳回起诉后,又提出新的足以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证据的,可以受理。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
三、自诉案件范围是什么?
自诉案件范围有以下几类: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所谓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指由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等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才予以受理的案件。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侮辱、诽谤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
3、虐待案;
4、侵占案。
综合上面所说的,亲告罪和自诉罪是属于两种不同的情形,对于自诉罪不是属于一个具体的罪名,需要本人亲自向法院起诉才能依法的进和审理,所以,在案件的处理都是有法律依据的,对于此类的案件只要不涉及到国家的利益一般当事人不告诉执法人员是不会介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