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故意伤害起诉有效期是多久?
根据不同的量刑情节对应不同的追诉时效。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追诉时效为五年;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十年;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追诉时效为二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七条【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二、故意伤害罪的减刑情节包括哪些?
(一)基准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致轻伤偏轻的可以在1—3个量刑格内从轻处罚。基准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伤偏轻的可以在1—2个量刑格内从轻处罚。
(二)被害人有过错的,可以在1—3个量刑格内从轻处罚;基准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在1—5个量刑格内从轻处罚。
(三)犯罪后积极抢救被害人的,可以在1—2个量刑格内从轻处罚。
(四)具有坦白、认罪态度较好或者亲属间因家庭琐事而致人伤害的,可以在1—2个量刑格内从轻处罚。
(五)具有法定可以减轻处罚情节,认罪态度较好,被告人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且得到被害人谅解,若无其他法定从重情节,基准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考虑判处拘役、管制或者免除处罚;基准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一般应当减轻处罚。
(六)被告人有2个以上法定从轻、减轻情节或虽只有2个情节,其中之一为应当减轻情节的;没有其他妨碍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可以考虑跨法定刑幅度减轻处罚或者适用免予刑事处罚,该情形应由审委会讨论决定。
(七)被告人全部赔偿或者大部分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可以在1—3个量刑格内从轻处罚。被告人与被害人达成和解且得到被害人谅解的,可以在2—5个量刑格内从轻处罚;被害人系轻伤(轻伤偏轻)、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且无其他法定从重情节的,可以考虑管制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八)有自首情节的,可以在2—4个量刑格内从轻处罚或者减轻处罚;基准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且犯罪较轻的,可以考虑拘役、管制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九)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在1—3个量刑格内从轻处罚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处罚;基准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且犯罪较轻的,可以考虑拘役、管制或者免予刑事处罚。既有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处罚;基准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考虑免予刑事处罚、管制或者拘役。
诉讼时效和罪行的量刑一般存在相互联系,量刑最长时间,诉讼时效的对应时间越长,故意伤害罪减刑的情况包括具有法定可以减轻处罚情节,认罪态度较好,具有坦白、认罪态度较好,被告人全部赔偿或者大部分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