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处拘役并宣告缓刑的期限是多久?
判处拘役并宣告缓刑的期限是最短两个月,拘役的缓刑考验期最短是两个月,法律规定的缓刑考验期有两种:
1、被判拘役的缓刑考验期:最长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最短不得少于两个月;
2、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最长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最短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的时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二、法院判缓刑的条件是怎样的?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规定定期向执行缓刑的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缓刑考验期当然是有时间限制的,不可能判处了两个月的拘役,缓刑考验期才一个月。实际上缓刑考验期内,罪犯的人身自由基本上不会受到太大的限制,但住所、联系方式等这些如果发生了变动的话,当事人是必须要随时随地向考察机关报告的。
目前我们国家在对被判处拘役的一种刑罚处罚的措施是需要有非常明确的规定的,如果被判处拘役之后,符合我们国家缓刑的适用条件的话,那么也是可以适用缓刑的,只不过说缓刑的考验期限也是有时间方面的限制性的规定,就算是比较短的也不能够少于两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