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的发展,进城打工的农民越来越多,很多农民搬到了城市居住,并转为城镇户口,那么城镇户口子女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和上面的房屋吗?
这个问题要从两个方面来说,一是城镇户口子女不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二是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个人私有财产,城市户口的公民可以继承。
根据《土地管理法》、《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的规定,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民对宅基地的使用权不是通过继承所得,而是本村村民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后通过申请获得,城镇户口子女是不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的,只能继承宅基地上面的房屋,因为房屋属于公民个人财产。
宅基地上的房子属于宅基地上的附着物,属于个人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依照《继承法》规定是可以继承的,不论是农村村民,还是城市户口的公民,都可以按照继承法的规定享受继承权,并且有权按照个人的意愿处置个人所有的房产。但是不能对房子进行随意的改变,不能进行翻建、改建、扩建,比如增加房屋的面积、加盖楼层等,这都属于违法的行为。待房子处于不可居住的状态时,会被集体经济组织收回。
按照法律规定的地随房走的原则,一旦上面的房屋不存在了,或者闲置两年以上,宅基地都会被集体经济组织收回。
当然,如果遇到拆迁,城市户口的子女,可以获得拆迁补偿,一种是对地上建筑物的补偿,一种是对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