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贩毒辩护词怎么写? 贩卖毒罪轻辩护词

法律专题2023-11-02 22:47:35未知

未成年人贩毒辩护词怎么写? 贩卖毒罪轻辩护词

一、未成年人贩毒辩护词怎么写?

未成年人贩毒案件的辩护词应包括首部、正文和结束语。首部包括标题、对审判人员的称呼和前言;正文包括辩护理由、辩护意见、证据材料;结束语包括量刑建议和量刑总结、日期等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 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第三十八条 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第一百九十八条 法庭审理过程中,对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证据都应当进行调查、辩论。经审判长许可,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对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意见并且可以互相辩论。审判长在宣布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二、贩毒怎么量刑的

贩卖毒品,根据贩卖毒品的数量和种类的,对行为人处死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未成年人贩毒按照具体的情节严重程度进行一定的处罚,也是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并且可以未成年人犯罪可以减轻刑罚,未成年人贩毒案件的辩护词应包括首部、正文和结束语,首部包括标题、对审判人员的称呼和前言等都是需要包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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