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寻衅滋事罪主谋怎么惩罚?
寻衅滋事罪主谋需要按照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或者是管制来进行惩罚,在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的基础上,要考虑到构成主犯的一般会根据其在共同犯罪中的情节和性质,对其从重判刑。而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也就是说,寻衅滋事罪主犯通常情况下是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基础上从重做出处罚。
二、寻衅滋事罪与非罪的区分是怎么样的?
寻衅滋事罪,必须是行为情节恶劣、情节严重或者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才构成犯罪。对于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寻衅滋事行为,只能以一般违法行为论处。我们认为,判断行为人的行为是否属于情节严重应该综合以下几个方面因素进行分析:
1、行为的方式和手段。行为的方式和手段对危害结果的大小具有决定性作用,对社会心理的伤害程度也有很大影响。因此在认定情节是否严重时,应该考察行为人是否使用了暴力、威胁等手段,是否采用了公开或者组织的方式等。
2、行为的直接危害结果和间接不良后果。直接危害结果是行为直接对社会造成损害。间接不良后果是指行为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或间接引起的损害。行为人是否造成被害人自杀,是否引起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是否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等,是认定情节严重与否的重要因素。
3、行为的时间和地点。同一行为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实施,所造成的社会影响是不同的。白天在公共场所的滋事活动当然要比晚上在荒郊野外的危害性大。
4、行为人的一贯表现。行为人的一贯表现表明了行为人主观恶性的大小,决定着行为人接受改造的难易程度。是否多次寻衅滋事、屡教不改,也是认定情节严重与否的一个重要方面。
寻衅滋事最主要就是因为严重的扰乱到我们国家的治安管理秩序,同时也是有可能侵犯到他人的人身健康安全,所以必须要对此进行一定的惩罚,如果就其他人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行为的话,那么是需要从重处罚的,也就是按照较高层次的量刑的幅度来进行惩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