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卖假酒的刑事责任是怎样的?
卖假酒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一般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从重处罚。
《刑法》
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构成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罪的规定处罚。
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1、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销售额达50000元以上的;
2、生产的伪劣产品还没有销售,但货品的总价值达15万元以上的;
3、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销售金额不满50000元,但将已经销售金额乘以三倍之后,与还没有销售的伪劣产品货品价值金额总计达15万元以上的。
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量刑原则有哪些?
1、量刑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决定判处的刑罚。
2、量刑既要考虑被告人所犯罪行的轻重,又要考虑被告人应负刑事责任的大小,做到罪责刑相适应,实现惩罚和预防犯罪的目的。
3、量刑应当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确保裁判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4、量刑要客观、全面把握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治安形势的变化,确保《刑法》任务的实现;对于同一地区同一时期,案情相近或相似的案件,所判处的刑罚应当基本均衡。
在我国,若销售假酒的销售额达到5万元以上或者销售额不过5万元,但假酒总价值在15万元以上,诸如此类的情形,已经涉嫌刑事犯罪。但是,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的,量刑的标准不能一概而论,主要取决于犯罪嫌疑人的销售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