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深圳怎么开居住证明文件的?
申办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身份证)、房屋租赁协议或者有关居住证明等材料、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至在Xx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同时,经查验手续合格的,现场予以办理。
1、如果是本地人,需要办理居住证明的,步骤相对简单一些,如果是农村户口,直接让村长给写一个证明,签上字,盖上章就可以了
2、如果是城市户口,那就需要到户口所在的街道居委会里面,找相关人员帮忙开具证明,签字并且盖上居委会的公章
3、如果是外地的户口的话,要办理居住证明,首先准备好两张白底的一寸免冠照片,最好是到专业的照相馆里面拍
4、带着自己的身份证到某个复印店里面,将身份证的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面,复印一份
5、最后就是住所证明,如果买了房的,直接出具房产证或者买房子所签的合同都是可以的
6、如果是租住房屋的,则需要提供租赁期限内的房屋租赁合同或者协议
二、深圳居住证明办理条件有什么?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就可以办理居住证:
1、在深圳市有合法稳定住所和合法稳定职业的;合法稳定住所指非深圳户籍人员在申领居住证之日前一年内,在办理居住登记后,居住时间累计满八个月的;合法稳定职业是指非深圳户籍人员参加社会保险连满十二个月或在申领居住证之日前一年内累计满八个月的;
2、符合深圳经济特区人才引进的规定且依照相关规定办理了居住登记的;
3、正在接受全日制中高等学历教育或职业教育且依照相关规定办理了居住登记的。
持证人申办居住证签注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继续有合法稳定居所。持证人在申请签注之日前一年内在特区办理居住登记记录的居住时间累计满八个月的,视为继续有合法稳定居所;
(二)继续有合法稳定职业。持证人在申请签注之日前一年内在特区参加社会保险累计满八个月的,视为继续有合法稳定职业。符合特区人才引进规定和正在特区接受全日制中高等学历(职业)教育的非深户籍人员,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居住登记的,可以直接办理居住证签注。
在深圳工作生活,有稳定的居住地,有稳定的职业,都可以办理居住证明。符合深圳本地的人才引进的规定,可以办理居住登记,然后领取居住证明。在深圳市接受全日制教育的大学生,可以由学校出具集体居住的证明材料,再去办理居住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