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醉驾拘役一个月后还能上班吗?
不可以。因为根据有关规定,行政事业单位的公职人员因刑事犯罪,被判决有期徒刑的,均需要解除劳动合同,因为醉驾被判决一个月拘役,是刑事惩罚,应该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犯罪分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的,虽无造成严重后果,同样构成危险驾驶罪,将依法判处拘役,并处罚金。拘役刑属于短期剥夺犯罪分子的自由权的处罚,对犯罪分子的拘役刑罚的执行由公安机构就近执行,在拘役执行期间,犯罪分子可酌量领取报酬,每月可回家一或两天。
醉驾的拘役期限一般是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不能超过1年。从人民法院判决确定生效起算,但在宣判前被先行羁押的,其羁押1天折抵刑期1天。换句话来说,如果醉驾被判拘役的,期限是1个月到6个月,数罪并罚的,也不可以超过1年。醉驾在宣判前被先行羁押的,其羁押1天折抵刑期1天。
二、醉驾怎么取证的?
应由公安机构进行侦办取证,并依据侦办状况来断定是否应追查刑事责任。追查当事人的刑事责任的前提是:证明当事人构成违法的依据达到的确、充沛的程度,假如依据缺乏的,就不能进行科罪量刑。
所以,假如醉驾依据缺乏的,应由公安机构担任进行侦办取证,并依据取证状况来依法处理:假如证明构成醉驾的依据的确、充沛的,则应依法法定程序来追查危险驾驶罪的刑事责任;假如依据仍缺乏的,则应当吊销案子。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对一切案子的判处都要重依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要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依据的,不能断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惩罚;没有被告人供述,依据的确、充沛的,能够断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惩罚。
醉驾拘役一个月后,不能上班,侦办醉酒驾驶的案子时,要确认司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若符合醉驾的标准,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也就是说,可以按照危险驾驶罪定罪,对司机判处1~6个月的拘役,并处一定数额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