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判处拘役就是要坐牢吗?
并不是拘役就一定意味着是坐牢。拘役不需要在监狱坐牢。人民法院判处拘役后,由公安机关就近在看守所执行。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上的,才移送到监狱服刑。拘役是一种刑事处罚手段,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种类之一,指短期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就近拘禁并强制劳动的刑罚。
二、拘役的适用对象有哪些?
1、拘役一般只适用于犯罪性质比较轻微的犯罪。适用比例最高的是渎职罪,其次分别是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罪等。《刑法》分则中犯罪性质最严重的,如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等,也可以适用拘役,但所占比例最低。
2、拘役多适用于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中国《刑法》分则中除过失致人死亡罪没有规定可以适用拘役外,绝大多数过失犯罪都可以适用拘役,约占全部过失犯罪的95%左右。在同一类犯罪中,能够适用拘役的也是一些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
3、在中国《刑法》分则中,设置拘役刑的条文绝大多数是把拘役作为最低法定刑规定的。在这样的条文中,拘役既可适用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也可以适用于本应判处短期徒刑,但具有从轻情节的犯罪。另外,在《刑法》分则中规定有管制刑的条文,大多规定有拘役。在这样的条文中,拘役介于管制与徒刑之间。所以,拘役除有上述两种用法外,还可以适用于本应判处管制,但具有从重情节的犯罪。此外,在以短期徒刑为最低法定刑的犯罪中,如果具体犯罪具有减轻处罚情节,也可以判处拘役。
犯罪嫌疑人如果被判处拘役的并不一定意味着就需要坐牢的,但是如果是被判处有期徒刑的有剩余的刑期没有执行完毕的才需要已送至监狱坐牢。一般来说拘役的时间是不超过六个月的,但是如果涉及到数罪并罚的有可能被处以最高一年的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