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怎样报案?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犯罪线索,一般由法院移送到公安机关。申请执行人向公安机关报案的,意义不大,因为判断是否构成犯罪,很显然法院的判断更具权威性。当然,法律并不禁止被申请人报案。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必须达到情节严重,才能构成犯罪。情节尚不属于严重,即使具有拒不执行的行为,也不能以犯罪论处。法院执行部门很少启动拒执罪的侦查程序。由于存在一些错误认识,法院执行部门一般不倾向于将拒不执行判决的行为当作刑事案件处理。这主要是因为追究刑事责任需要搜集详细的证据材料,付出大量的工作,且公安机关立案要求又高,能够走完司法程序,实现既定目标的屈指可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刑法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管辖的规定是什么
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载定罪应该由基本人民法院进行管辖,也就是说由犯罪嫌疑人所在地的基层法院受理案件。首先,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一)危害国家安全案件;
(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
(三)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其次,我国刑诉法也有回避制度的规定,若当事人认为由作出原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管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时,可申请人民法院回避。再者,虽说执行部门和刑事审判部门是同一人民法院的内部机构,但我们也应看到,法院的各种管理制度是健全的,且违法办案会受到严格的追究。最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符合基层人民法院的功能,因为基层人民法院就近审理案件,便于诉讼参与人参加诉讼活动,有利于审判活动的顺利进行和及时、正确地处理案件,也有利于充分发挥审判活动的教育作用。
如果案件裁定之后当事人拒不执行裁定,如果情节严重的情况可以认为是犯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载定罪应该由基本人民法院进行管辖,也就是说由犯罪嫌疑人所在地的基层法院受理案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