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侵权责任认定规定是什么?
1、提供劳务一方因提供劳务造成他人损害
如果提供劳务一方因提供劳务造成他人损害,这种情况下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这种责任是无过错责任、替代责任。此外,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这解决了接受劳务一方与提供劳务一方的内部求偿问题。
2、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致使自己受到损害
如果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致使自己受到损害,这种情况下根据提供劳务一方和接受劳务一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这种责任是过错责任。
3、提供劳务一方在劳务期间遭受第三人侵害
如果提供劳务一方在提供劳务期间遭受第三人侵害,《民法典》赋予遭受第三人侵害的提供劳务一方以选择权,其既可以请求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二、侵权责任的举证原则有什么?
在案件的诉讼中,如果仍按“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去要求主张事实的人承担举证责任,他们客观上难以或根本无法提供证据。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在中国民事实体法中已有明确规定。
但举证责任倒置并不是意味着事实主张者丝毫不承担举证责任,而要求原告必须举出作为一个诉讼能够成立的必要证据,否则被告的举证证明就失去了合理的前提。
这方面的证据主要包括:原告权利受损的事实及受损程度的证据;原告权利受损原因方面的证据;有关致害源的证据等。
在司法实践中,如果被告证明自己无过错或损害系由原告或第三人故意所为导致的情况下,举证责任则重又转换到原告,原告同样负有举证义务。
认定侵权责任需要有侵权行为存在,侵权责任中的举证原则是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就是日常所说的“谁主张、谁举证”原则,这类原则是处理民事纠纷时所应用的主要原则,诉讼当事人提出诉讼请求的同时,也负有相应的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