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房多卖的开发商承担什么责任?
存在一房多卖的情况,开发商承担赔偿责任,商品房买卖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的规定。
开发商一房多卖有效合同的当事人有权要求开发商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可撤销合同的当事人和无效合同的当事人在知道之日起一年内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合同,要求开发商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以及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
二、一房多卖后果是什么?
一房多卖的后果,分两种情况说明:
1、未办理过户手续
根据法律规定,原买房人有优先过户的权利,可以向法院请求判令,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
2、已办理过户手续
那么出卖人已经构成了恶意违约,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这时,买房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同时要求出卖人根据房屋实际差价赔偿违约责任。
三、一房多卖的处理原则有哪些?
1、已经办理过户手续的购房人获得商品房的所有权;
2、没有办理过户登记的其他购房人依法可以追究商品房出卖人的违约责任。未办理所有权过户登记的,买卖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出卖人将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可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包括返还已付房款和利息、赔偿损失等。
3、一房多卖一般不构成刑事犯罪。一房二卖不能取得房屋的一方买卖合同无效,无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可交由仲裁机关确认无效并确认赔偿数额和赔偿方式,同时可以向房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赔偿损失。
开发商一房多买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遇到了房地产开发商一房多卖的情况,可以向公安机构报案,一房多卖的要受到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