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口头合同怎么确定成立?
口头合同在符合下列条件的情况下成立:
1、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
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4、合同的内容必须确定或可能。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二、口头约定的口头合同有效吗?
人们往往错误地将合同理解为“书面合同”,认为只有白纸黑字地写下来的才是合同。
其实,除了书面合同以外,合同在日常生活中更多的是以口头合同的形式存在的。例如:日常购物时的讨价还价,从法律角度看就是一个订立合同的过程。
口头合同和书面合同一样具有法律效力,并且订立过程很方便快捷。
只是由于口头合同一旦发生纠纷,很难证明合同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因而对于一些较为重大的事项,还是建议尽量采用书面合同。另外,有一些特殊事项,法律规定只能采用书面合同的形式,口头合同是无效的。
三、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要式合同与非要式合同的具体区别有以下几点:
1、要式合同是指合同的成立须具备特定形式的合同:不要式合同则指合同的成立无须具备某种特定形。
2、所谓不要式合同是指当事人订立的合同依法并不需要采取特定的形式.那么何谓要式合同,学术界却有不同的解释.关于适用的文书,是指上述行政机关的职员在职务上制作、取得的文书、图画以及电磁记录等。
3、所谓要式合同,是指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形式或手续订立的合同,与此相对应的 一个概念为不要式合同,即法律不要求必须以某种形式订立,当事人可以任意采取何种形式都为有效的合同。
4、要式合同是指以履行特定方式为合同成立的要件,合同是否要式的关键在于合同的存在,受益人的撤消或变更不必征得同意,但必须通知变更的结果。
满足合同生效的必备条款,双方当事人以口头约定的方式订立的口头合同,也是有效的。口头合同简单方便,订阅成本低,但是缺点比较明显,由于没有文字最为凭证,出现合同纠纷时,难以取证,不利于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