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起诉到开庭的时间多长?
考虑到各地法院案件数量、审判人员不同等实际情况,《民事诉讼法》并没有对立案之后何时开庭做出明确规定,而是由各个法院根据自身的情况进行安排。但是实践中基本都会安排在审限一半时间之前就进行开庭审理,为后面查清事实、调解和撰写裁判文书留下充足的时间。因此实践中一般根据民事诉讼法审限为三个月简易程序的案件,开庭的时间一般会在受理案件之后一个月左右,而审限为六个月的普通程序,一般会在受理案件一两个月之后开庭。
当然以上都是实践中一般的情况,实际上每个案件的庭审时间还跟法院的安排、法官个人的工作安排等有较大关系。个人案件的开庭时间一般法院都会在确定开庭时间之后提前向当事人双方送达开庭传票,对于急于知道的当事人,建议在受理案件之后联系承办法官进行确认。
二、交通事故诉讼的程序
(一)起诉和受理
交通事故当事人就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应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经法院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受理后七日内立案;认为不符合条件的,在七日内裁定,不服的可提起上诉。
(二)审理前的准备
法院立案后五日内将起诉状附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在15日内提答辩状,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检诉讼材料进行必要的审理前的准备工作。
(三)开庭审理
1、开庭三日前通知诉讼参与人。
2、审理前核对讼诉参与人,宣布法庭纪律,告知当事人有关讼诉权利与义务,询问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3、法庭调查。
(1)当事人陈述起诉请求和理由。
(2)证人作证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作证。
(3)出示证据。
(4)宣读鉴定结论。
首先要看发生事故时对方所驾车辆行驶证上的车主是谁,如果是肇事司机本人,那就直接起诉他和保险公司。如果车辆另有其主,可以将肇事司机、车主和保险公司作为共同被告一并起诉。如果车主是单位,应将单位一并作为被告告上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