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抚养费案件的庭前准备工作有什么?
开庭前准备一系列的证据以及起诉状,最常见的证据就是一些证明身份关系的证据,比如是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件,以及户口本等,是否存在抚养关系的证明,自己生活状况的证据。
具体的如下:
1、证明身份关系的证据,如身份证、户口本等;
2、是否存在血缘关系的证据,如户口本,派出所证明等;
3、是否存在合法收养关系的证据,如收养、送养协议、收养公证、收养登记等;
4、自己生活状况的证据;
5、被告收入的证据,如工资证明、收入证明等;
6、父母是否已经死亡或父母是否无力抚养的证据,如死亡证明、残疾证明及收入证明等;
二、计算抚养费要注意什么问题?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上一项确定。
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3、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三、抚养费需要付多久?
1、一般期限:
根据子女成年的含义,原则期限一般是支付到子女18周岁为止。如果子女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也可停止给付抚育费。也就是16周岁以下,父母必须支付抚养费,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视情况给付,18周岁以上就不再给付。
2、特殊期限:
一些特殊情况下虽然子女成年,但如果父母有经济负担能力,仍要负担其抚养费,其停止期限视具体情况而定,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成年子女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成年子女尚在校就读的;
(3)成年子女确无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抚养费案件开庭3日前用传票通知当事人,孩子的实际生活需要,父母双方的经济条件、负担能力,孩子生活地的生活水平,这三个方面是计算孩子抚养费时,要考虑的主要问题。给付抚养费有一定的标准,是月总收入或年总收入的20~30%,如果有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增加或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