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他项权证中的抵押金额可以被追加吗?
不能。根源于对抵押权人的保护。因为在进行抵押贷款时,一般都会对抵押物进行估值,然后在估值额度内下确定放贷金额,这个金额是能保障抵押权人权益的最大金额了。
1、他项权一般指抵押权。抵押权,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担保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的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因此,他项权证有效期间不可以自己变卖抵押物,除非买受人代为清偿债务以消灭抵押权。
2、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因此,不动产物权的变动以办理登记为要件。因抵押物抵押时办理了抵押登记,私自变卖时在登记部门不能办理过户,从而也不能私自变卖。
二、房屋他项权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银行取他权的步骤,是发生在房屋抵押登记之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时,借款人应提交以下资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抵押登记申请书;抵押合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抵押房屋的价值证明;借款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相关证明;房管部门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提交上述资料后,房管部门会对申请人进行审核,凡权属清楚、证明材料齐全的,将在1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抵押登记完成后,房管部门将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由借款人收执,并向银行颁发《房屋他项权证》。提醒:根据相关规定,他项权证未注销,该房产的处置权将受限,未经抵押权人的同意不能进行合法交易,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等手续,所以借款人结清贷款后,一定要办理解除抵押手续,这样房产才真正归所有。
综合上面所说的,他项权证中的抵押金额是一般在办理时就协商好的,而且抵押权人也会根据物来进行评估,确保在可以保障到自己利益的情况之下才会依法的进行放贷,所以,在协商好之后进行追加完全是不可以的行为,不然就会付出该有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