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房产证还要办不动产证吗?
一般不用,有房产证且是在《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施行以前办理的,不需要再办理不动产权证。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不动产统一登记过渡期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证的登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依法核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继续有效。不动产权利未发生变更、转移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得强制要求不动产权利人更换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得强制权利人把房产证、土地证更换成不动产证。原来的房产证、土地证继续有效,具有法律效力,不会作废。
二、房产证可以加名字吗?
房产证上面是可以去加名字的,但是大家在房产证上面加名字的时候,也是需要确定好目前该房产是否已经存在抵押贷款的现象,或者是当前正在交房贷,如果有抵押的话,就不能够对该产权进行任何的操作,加名字也是不能进行。
如果大家的房子是处于没有贷款的状态下,那么大家在想要往房产证上面加名字的时候就可以去到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加名登记。通常来说,不动产登记中心会有4个业务流程,分别是申请、受理、审核、登薄,其中审核环节又包括初审、复审和核定三个环节,登薄环节又包括登薄、缮证、发证和归档四个环节。不动产登记业务会在30个工作日内办结。
三、父母房产证加子女名字的利弊有什么?
(一)好处是如果把房子转给孩子可以省一笔费用,不需付过户费,不利的是,孩子作为房子共享分人之一,处理房子时要经孩子同意,小孩年满18周岁就可以自行处理了;孩子过早有了房子,就会忘却奋斗,这也是不好的。
(二)如果父母离婚要分财产,孩子当然有产权,谁有孩子的监护权,谁就管理孩子的财产,就能拿到房子的三分之二。
(三)如果父母过世了,在遗产继承上也是孩子的,那么这套房子的所有权就归孩子,但是遗产继承书必须是在公证处公证过的。目前国内未征遗产税,但以后很难说。
有房产证不用办不动产证,办理房产证之后,也是可以在上面加名字的,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结婚证,到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申请,通过该部门的审核,会在原来的房产证上增加名字,给房屋所有人办理新的房产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