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多人故意伤害罪怎么判?
多人共同故意伤害他人的,已构成共同犯罪,根据各个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不同,区分主从犯。对于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共同犯罪,即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由此可见,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二、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
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一:故意伤害致人轻伤或者重伤的,可以分别在下列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1)犯罪情节一般,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量刑起点为六个月至一年半有期徒刑。可根据犯罪情节的恶劣程度、轻伤伤残等级增加或减少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2)犯罪情节一般,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的,量刑起点为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可根据犯罪情节的恶劣程度、重伤伤残等级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3)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造成六级严重残疾的,量刑起点为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可根据手段的残忍程度和严重残疾的等级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相应地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1)每增加一人轻微伤,可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
(2)每增加一人轻伤,可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3)每增加一人重伤,可以增加一年至二年刑期;
(4)每增加一级一般残疾的,可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每增加一级严重残疾的,可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每增加一级特别严重残疾的,可以增加二年至三年刑期;
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三: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1)带有黑社会性质或地方恶势力性质的;
(2)伤害对象为老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孕妇等弱势人员的;
(3)持枪支、管制刀具或者其它凶器伤害他人的;
(4)因实施其他违法犯罪活动而故意伤害犯罪的;
(5)有赔偿能力而拒不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
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四: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30%:
(1)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
(2)因义愤故意伤害犯罪的。
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按照具体的情况进行认定,包括造成轻伤,重伤,造成他人死亡等情况,如果带有黑社会性质或地方恶势力性质,持枪支、管制刀具或者其它凶器伤害他人,因实施其他违法犯罪活动而故意伤害犯罪等,可以增加基准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