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财产保全二审有什么规定

法律专题2023-10-07 15:11:19佚名

诉前财产保全二审有什么规定

一、诉前财产保全二审有什么规定?

二审期间可以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二审宣判前的财产保全,法律并没有规定财产保全只能在一审人民法院,而且案件也在二审法院审理过程中,因此,应该向二审法院提出更为合适。

财产保全分诉前保全和诉中保全,他们的时间点是诉讼前和宣判之前,一审宣判后的上诉期间,一审完结,二审程序尚未启动,按照现有的规定不能也无法申请财产保全。诉讼中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之后、作出判决之前,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执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二、诉讼中保全财产怎么提供担保?

(一)申请人向担保公司提出担保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需提交的材料有:

1、案情资料: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副本、该案件诉状副本、该案件证据材料副本、需保全财产的线索。

2、当申请人为自然人时所需的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

3、当申请人为法人时所需的资格证明: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近期财务报表。

(二)担保公司在材料齐全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通知申请人签约;

(三)申请人与担保公司就提供担保服务签约并由担保公司向相关人民法院出具《担保函》;

(四)担保公司委派专人进行案件的保后跟踪。

财产保全有诉前财产保全,诉讼财产保全两种措施,申请诉中财产保全,应该由申请人向担保公司提交保全申请书,案件起诉状等与案情有关的材料。担保公司收到材料后,在两日内会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与申请人签约。在案件审理阶段,担保公司应该向法院出具担保函,并委派专人进行处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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