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辞退社保缴纳和工龄如何处理?
被开除之前没有交费的年限不能计算工龄视同缴费年限。被辞退后对于个人社保可以暂时停止缴费,只要停止缴费的时间不长,对个人也不会造成太大的影响,在没有找到工作期间也可以自己先缴纳社保费,但只能缴纳医疗和养老保险,如果找到了新工作,由新用人单位继续缴纳社会保险即可。
一是停止交费,形成缴费年限中断,个人账户积累停止,但只要时间不长对今后影响不大;
二是由个人全额缴纳,即不中断缴费把过去连同企业缴纳的部分一并自己缴纳,但这样个人负担较重不太合算;
三是如果到外地谋职可以办理保险转移手续,到新的就业地参保。
二、公司可以辞退员工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社保转移的流程是什么?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在已经被用人单位辞退了的情况下,用人单位肯定不会再继续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一般辞退职工以后的15天之内,原用人单位就会给当事人办理社保转移,通常都是把社会保险留到人才市场,具体怎么处理要看当事人的选择。
如果是我国的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的,此时用人单位的行为就是违法的行为,此时用人单位是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的,对于劳动者也是需要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的,但是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是要根据我国的法定的计算公式和标准来确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