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中的排他性是什么意思?
排他性指的是一种物品具有可以阻止其他人使用该物品的特性。某个消费者在购买并得到一种商品的消费权之后,就可以把其他消费者排斥在获得该商品的利益之外,私人产品在使用上具有排他性。
排他性的特征:
1、无形资产的独占性无形资产的独占性也称为排他性。企业对其拥有独占权,这种权利受法律的保护,使得企业能独享无形资产所产生的各种收益。
2、此前的所有权虽然表现形态各异,但它们具有一个共同特征:简单性和封闭性,即所有权的各项权能集中于所有权人一人之手,所有权强调的是财产的归属意义。
3、所有权排除他人使用资源和所有权本人使用资源的绝对权称为排他性。所有权可以自由转让或法学家所称可自由流通则是可转让性。
二、有排他性条款的合同是否属于无效合同?
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有可能会出现一些合同排他性条款,这个排他性条款通常是属于有效的条款,只是说会对于合同某一方有一些利益损失。
?无效的合同条款有下列情形:
1、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所谓恶意串通,是指当事人为实现某种目的,串通一气,共同实施订方合同的民事行为,造成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损害的违法行为。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也称为隐匿行为,是指当事人通过实施合法的行为来掩盖其真实的非法目的,或者实施的行为在形式上是合法的,但是在内容上是非法的行为。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是指当事人在订约目的、订约内容都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因此,在合同中尽管很少会出现排他性条款,但是并不意味着这个合同排他性条款就一定没有法律效力。
签订合同就是为了保障双方的权益,但是有些时候会遇到一方在拟定合同时,在合同中罗列了排他性条款来维护自己的利益,而损害了对方当事人的利益,那么权益受侵害的一方可以要求撤销排他性条款,或者拒绝签订具有排他性条款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