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法院如何找到债务人?
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
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章保全和先予执行
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二、欠钱不还怎么起诉,流程是怎样的?
1、在起诉前准备好相关的证据,如借条、欠条等债权凭证,还有保存的转账凭证等证据。
2、起诉:到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起诉,需要带身份证、起诉书、证据材料等。债权债务诉讼的管辖法院一般是被告所在地法院。
3、法院受理:
(1)在5日内送达起诉状副本给被告,被告15日内提出答辩,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
(2)法院告知原被告的诉讼权利和合议庭的组成人员。
(3)法院审阅诉讼材料,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
(4)符合条件的,法院追加当事人。
4、开庭审理:
开庭3日前法院用传票通知当事人,用通知书通知其他诉讼参与人。开庭前3日发布公告,公告当事人的姓名、案由以及开庭的时间、地点。
综合上面所说的,债务人就是欠款人,一般在债务到期时必须要履行自己的义务还清所有的欠款,如果找不到债务人在发生了公告送达也不应诉的情况之下就可以按缺席的方式来进行判决,其目的性就是为了更好的保障到债权人的利益不受到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