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察院批捕几天到法院审理?
大概需要一个月,一般情况下,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构、公安机构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如果是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如果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因此一般情况下,检察院批捕后一个月内就可以到法院。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检察院批捕以后要过多久才能到法院是不一定的,这中间要经过公安机构侦查和检察院审查起诉两个阶段。一般公安机构侦查期为两个月;审查起诉期限为一个月,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
二、逮捕时间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审查逮捕的时间是7天,计算方法是从人民检察院收到公安机构的提请批捕书以后开始计算。
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批捕一般是7天,公安机构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办案单位必须在24小时内执行逮捕。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构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构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构。
检察院批捕一个月后会起诉到法院,批准逮捕的时间是一周,从人民检察院收到公安机构提请逮捕申请之后开始计算,在一周内需要作出是否逮捕的决定。检察院同意批准逮捕的,公安机构需要在24小时内执行逮捕,并向被逮捕人出具逮捕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