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份公司章程要全体股东签字吗?
公司章程需要全体股东签字确认,并报工商备案。公司设立的方式基本为两种,即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
发起设立也是“同时设立”、“单纯设立”等,公司的全部股份或首期发行的股份由发起人自行认购而设立公司的方式。有限责任公司只能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由全体股东出资设立。股份公司也可以采用发起设立的方式。
募集设立也是“渐次设立”或“复杂设立”,是发起人只认购公司股份或首期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对外募集而设立公司的方式,只要满足条件,也可以采用这个方式。
二、公司设立登记程序是怎样的?
公司设立人首先应当向其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作为申请人;设立国有独资公司应由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或国家授权的部门作为申请人;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由董事会作为申请人。
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章程;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已办理其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及其相关非货币财产的资产评估报告;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等。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所以如果一个公司是属于股份公司,并且已经敲定好了公司的章程,这时候就需要所有的股东全部签字确认,在股东对该章程有所争议时,需要进行协商进行修改。在所有股东签字确认完毕之后,需要把该公司章程报到工商局进行备案,这个公司的章程就可以投入使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