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董事忠实义务的内容有哪些?
以公司利益作为自已行为和行动的最高准则、不得追求自己和他人利益的义务、不得挪用公司资金、不得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等。董事由股东(大)会或职工民主选举产生,可以由股东或非股东担任。董事的任期,一般都是在公司内部细则中给予规定,有定期和不定期两种。
二、公司的董事不得出现哪些行为?
(一)挪用公司资金;
(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三、公司董事的职责有哪些?
1、董事负责公司的日常运作和管理工作。
2、董事的权力是受信管理公司。“受信”表示他们有诚实信用的责任。他们行事必须以公司的利益为依归,并须按照指定的目的运用权力。例如,董事办事时不能处与个人利益与公司利益有冲突的地位。此外,董事未经公司同意,不能利用职位为自己谋取利益。
3、董事在办理公司业务时如有疏忽,必须就疏忽而引起的损害对公司负责。
4、我国相关的法律中对董事职责有严苛的规定。董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依照我国相关法律中的规定,公司的董事需要严格的按照相关的公司规章制度进行执行,并且需要严格的遵守关于董事忠实义务的各项内容,这对于公司的良好合规的经营有着非常关键性的作用,董事需要严格的遵守并谨言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