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结婚登记被办成离婚怎么办?
这是重大的失误, 需要当事人携带相关材料去民政部门进行更改,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构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法律上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结婚登记的手续如下: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的婚姻登记机构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二、办结婚登记可以在异地吗?
不可以,只能在男女任意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当事人结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构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1、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注:在实行婚前建康检查制度的地方,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必须到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向婚姻登记管理机构提交婚前健康检查证明。在实施上,好多地方只须要户口证明和居民身份证即可登记结婚,鉴于此,为省事省心,建议咨询当地婚姻登记机构为宜。
三、结婚登记要准备什么?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婚姻情况证明,通常由当事者单位或居委会出具,以及本人与对方并不互为直系血亲关系且三代以内无间接亲缘关系的相关文字声明。如果当事人曾有过婚史,则需携带离婚证书或者法院的判决书及判决生效证明。
3、三张两寸免冠的半身彩色合照,要求是短期内拍摄的,也可以在登记现场进行拍摄。
4、男女双方必须备齐所有的注册材料共同到某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机构提出注册申请。
5、相关机构将对当事者递交的所有材料进行审查,对于任何有疑问的地方都应进行详细地调查,都可以要求当事人给予必要的配合。
6、审查通过后,申请的双方将被立刻准许注册登记,如果没有通过,有关部门也将出示书面说明,陈述为何驳回登记的申请。
需要去民政机构进行更改,办理结婚证,只能去男女任何一方的户口所在地,不能去别的地方,要尊重双方的意愿,不能强迫。办理结婚登记,要提供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例如身份证,户口本,社区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