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怎么确定孩子抚养权归属
离婚时孩子抚养权的问题法官会参考一下因素:
一、孩子的目前生活现状
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在孩子父母抚养能力差不多的时候,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的态度和能力也是一个让天平倾斜的因素。如果孩子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一起生活过,那明显法庭会考量这个因素。
二、孩子父母双方的经济收入
孩子父母单纯的经济收入对比,不会直接决定孩子的抚养权,也就是说不是谁的收入高谁就一定获得抚养权,法庭要考量的是收入来源的稳定性,比如一个是公务员工资收入低些但很稳定、一个是做生意的收入高但不稳定,那抚养权肯定会给有稳定收入的公务员一方。
但如果是全职妈妈经济上没有独立的能力,小孩子抚养权判给妈妈的话,对于小孩子的成长非常不利,那这种情况很可能会判给有收入来源的父亲。所以经济收入的比较对抚养权的获得是有很大影响。
三、 其他因素
虽然孩子目前的生活状况和父母的经济收入情况,是决定孩子归谁抚养的主要因素,但还有一些方面,也是法庭需要考量的。
1、犯罪记录
如果离婚双方里面有一方有犯罪记录,特别是一些恶性刑事犯罪记录,法庭也会综合进行考虑,有了这个记录的话对争夺孩子抚养权会很不利。
2、双方教育程度
如果在其它方面孩子父母无法分出胜负,那么法庭可能会考量这个因素。
3、孩子父母双方的国籍
这个因素只会出现在涉外婚姻中,如果双方抚养的条件相当,法庭还会考虑到父母的国籍问题,如果父母孩子长期都生活在国内,那国籍是我国一方的取得抚养权的概率要大很多。
4、婚姻破裂的过错方
如果婚姻破裂是因为一方家暴、虐待另一方以及孩子造成的,那即使“过错方”其它条件要超过无过错方,法庭大概率不会将孩子判给他(她)来抚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