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定要求犯罪嫌疑人可以拘留多久?
犯罪嫌疑人拘留时间应视情况而定,通常情况下最长拘留时间不得超出37天,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具体如下: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向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特殊情况可以延长一至四天,检察院最长7天内作出决定,共计14天。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犯罪嫌疑人,提请审批时间可延长至30日,加上检察院审批时间,共计37天。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二、刑事拘留的程序主要有哪些?
首先,办案人员要进行拘留申请。
(1)对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当办案人员认为犯罪嫌疑人达到须刑事拘留的条件时,应依法向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申请,由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最后由提请批准拘留的单位负责执行。
(2)对于检察院自行侦查的案件(如贪污贿赂等),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决定拘留的案件,人民检察院要将拘留的决定书送交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公安机关要立即执行,检察院可以协助公安机关执行。
然后,是上门对嫌疑人执行刑事拘留。
公安机关在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若有人声称公安机关上门拘留,记得查看拘留证核实其真实身份。
再次,办案人员应该及时通知家属。
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意外,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在拘留后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家属。
最后,拘留处理后的结果。
拘留后,公安机关应当在24小时内将被拘留人送往看守所羁押。若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经认定需要进行刑事拘留的,原则上应当在拘留的最长期限内做出是否予以批捕的决定,通常情况下拘留最长时间是30天,批准逮捕的时间期限是7天,超过期限没有决定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否则当事人可以提出行政复议投诉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