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著作权侵权红旗原则是什么?
“红旗”原则是“避风港”原则的例外适用,红旗原则是指如果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事实是显而易见的,就像是红旗一样飘扬,网络服务商就不能装做看不见,或以不知道侵权的理由来推脱责任,如果在这样的情况下,不进行删除、屏蔽、断开连接等必要措施的话,尽管权利人没有发出过通知,也应该认定网络服务商知道第三方侵权。
著作权侵权一般是指,一切违反著作权法侵害著作权人享有的著作人身权、著作财产权的行为。具体来说,只要是行为人出现了《著作权法》当中第四十七条和第四十八条所规定的其中一种行为,侵犯了别人的著作权,从而导致财产或者非财产损失,都属于对著作权的侵权。
二、起诉著作权侵权需要什么证据?
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原告应当提交权利证据、侵权证据、赔偿证据等。
1、原告享有著作权的证据。著作权人及与著作权有关权利人应当提交证明其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权益真实有效的文件,包括著作权的底稿、原件、合法出版物、著作权登记证书、认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取得权利的合同等;著作权继承人应当提交已经或者正在继承的证据材料。
2、被告侵权的证明。提交证明被告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著作权行为的证据,包括被控侵权产品、销售发票等证据。
3、赔偿数额的证据,提交证明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的证据,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4、有关侵权人情况的证据,侵权人确切的名称、地址、企业性质、注册资金、人员数、经营范围等情况,都是权利人必须理解的。
红旗原则是著作权领域的"避风港",著作权所有人向法院起诉著作权侵权,要提供自己享有著作权的证据,提供对方侵权的证据,还要提供能够证明自己实际损失的证据,因为解决著作权纠纷,需要由侵权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