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放弃财产继承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申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时,应当逐项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本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二)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被继承人死亡前,放弃继承权不具有实际的法律意义。
(三)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可以由所在单位、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提供,只要能证明其确实享有继承权即可。
(四)本人签字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根据规定,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公证,要向当事人讲明他的权利、义务及其放弃继承权将引起的法律后果,使当事人对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将要产生的影响有明确的认识。公证处应将上述情况记录在公证笔录上,笔录应让当事人核对并签名。
二、放弃继承权需要什么条件?
(一)时间要件
继承权的放弃必须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放弃。
(二)继承权放弃的主体
继承权的放弃为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原则上应当由当事人本人亲自实施,不得代理。但是也存在特殊情况,比如继承人为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时候,就需要代理的存在。
(三)放弃继承不得附加条件
许多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均明文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不得附加条件。
(四)继承权不得部分放弃
继承权能否部分放弃涉及到继承权的放弃的标的为何这一核心问题。由于继承权放弃的标的为继承权而不是所继承的遗产,而继承权作为一项抽象的权利不得分割,因此,继承权不得部分放弃。
(五)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方式
对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的表达方式,尽管各国对此规定不一,但是概括起来,继承权的放弃可以分为明示和默示两种。
(六)继承人放弃继承后可否反悔
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后是否可以撤销其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对此可以从继承权放弃的意思表示是否有瑕疵进行分析。
继承人是有权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放弃继承权需要满足时间要件,要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之前提出,这是单方面的法律行为,需要继承者自己做出书面的表示,要在自愿的前提下进行,放弃继承权后不能反悔,不能撤销放弃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