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犯罪未遂不能犯的规定内容是怎样的?
犯罪未遂不能犯的规定内容是不能犯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刑法分则规定的某一具体犯罪构成客观方面的实行行为,但由于其行为的性质,致使其行为不可能完成犯罪,因而使犯罪未能完成的犯罪未遂形态。在不能犯未遂中,行为人对其行为的性质存在错误认识,即实际上不能完成犯罪而行为人却认为可以完成犯罪。这种认识错误就是成立犯罪未遂之“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
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犯罪未遂的规定是什么?
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者的区别
犯罪中止和犯罪未遂是犯罪未完成形态在的两种情况,两个并不包容。这两种情况的区别在于,犯罪中止是由于罪犯放弃了犯罪意图,使犯罪结果没有发生,犯罪未遂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阻止了犯罪结果的发生。所谓罪犯意志以外的原因,有几种情况:被害人的反抗,第三人的阻拦,自然力的原因,犯罪分子自己能力不及等。
在犯罪预备和行为未实行终了的阶段,要做到不使犯罪结果发生,只要犯罪人放弃犯罪活动就可以了;如果犯罪行为实行已经终了,还需一点时间犯罪结果才能发生,犯罪人就必须采取措施才能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如果没有做到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仍要负既遂的责任。
关于犯罪的状态方面的问题,我们国家行《刑法》当中是有非常明确的规定的,犯罪未遂主要指的就是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施相关的犯罪行为,但是由于客观因素所导致犯罪,结果没有发生,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因为行为本身的性质原因所导致犯罪的结果是不可能发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