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服务区范围根据《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以下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简称开发区),2023年招生服务区为:
(一)运河路片区:荣乌高速公路以东、黄河路以南、东二路以西、南一路以北和东二路以东、府前大街以南、原开发区西界水系以西、南一路以北。
与东凯中学公共招生区域:原开发区西界水系以东,府前大街以南,康洋路以西,南一路以北。
(二)辽河路片区:东二路以东、北一路以南、胶州路以西、黄河路以北和东二路以东、黄河路以南、原开发区西界水系以西、府前大街以北。
公共招生区域:
1.与胜利四中公共招生区域:东二路以东、北一路以南、胶州路以西、大渡河路以北;
2.与东凯中学公共招生区域:原开发区西界水系以东,黄河路以南,康洋路以西,府前大街以北;
3.与胜利锦华中学公共招生区域:东二路以西、黄河路以北、荣乌高速公路以东、沙河路以南的红盾小区、金盾小 区、鲁班公寓、东营市公路局东营分局居民区、瑞康如意苑和金山小区等居民区;
4.与市晨阳学校公共招生区域:胶州路以东、黄河路以南、原开发区西界水系以西、辽河路以北。
报名条件
1.学校首先按户籍所在地在我校招生范围或持有完全产权住房在我校招生范围的条件招收新生。
2.若以上招生达到或超过计划班数,不再招收其他人员;若以上招生未达到计划班数时,我校将对符合报名条件的非常住居民子女按照持有部分住房产权比例、租住人员在我校招生范围内(不含公共招生区域)的租赁证或居住证办理时间先后进行排序录取。其中,以房屋租赁许可证登记申请入学者,监护人在开发区范围内须无登记房产,否则按登记房产地址入学。
3.以上均需实际居住,学校将通过入户随访、核对信息等方式进一步核查学生入学资格,对提供虚假入学证明材料等违规入学的,坚决予以清退。
4.对因超出招生计划,无法安置入学的学生,由学校确定名单,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置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