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户口随父母(法定监护人)在文庙街道、八仙桥街道以外辖区,在城区经商的随迁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经查验无房的,原则上依据实际居住位置划片入学,如片区内学校无空余学位的,统筹安排至就近有空余学位学校。
宁阳县户籍的,须具备以下条件并提供相关材料:
①县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满一年及以上,且实际经营地址要与营业执照登记地址一致,由招生学校现场查验,不一致的视为无效;
②现住址居住时间满一年及以上,提供租赁合同等有效证明。
非宁阳县户籍的,须具备以下条件并提供相关材料:
①父母(法定监护人)居住证,且居住证地址与现实际居住地址一致,依照该证地址参与划片招生;
②县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满六个月及以上,且实际经营地址要与营业执照登记地址一致,由招生学校现场查验,不一致的视为无效。
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入学:
户口随父母(法定监护人)在文庙街道、八仙桥街道以外辖区,在城区务工的随迁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经查验无房的,原则上依据实际居住位置划片入学,如片区内学校无空余学位的,统筹安排至就近有空余学位学校。
宁阳县户籍的,须具备以下条件并提供相关材料:
①父母(法定监护人)在用人单位务工满一年及以上,且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②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及以上;
③近期工资流水满一年及以上;
④现住址居住时间满一年及以上,提供租赁合同等有效证明。
非宁阳县户籍的,须具备以下条件并提供相关材料:
①父母(法定监护人)居住证,且居住证地址与现实际居住地址一致,依照该证地址参与划片招生;
②父母(法定监护人)在用人单位务工满六个月及以上,且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③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满六个月及以上;
④近期工资流水满六个月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