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学所需材料:
一、城区学校转学
(一)义务教育阶段
1.城区购房情形:
①学生及法定监护人(父母至少一方)同户的户口簿;
②学生父亲或母亲的房产证(不动产证);
③契税发票;
④原就读学校开具的学生基本信息表并加盖学校公章
温馨提示:
1.父母户籍不在同一户口簿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和法定监护人与学生的亲子关系凭证(出生医学证明);
2.没有办理房产证的一手全款房须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契税发票;
3.一手贷款购房须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贷款合同、贷款凭证、契税发票;
4.二手贷款购房须提供贷款合同、贷款凭证、契税发票,过户手续必须齐全;
5.公证书不能作为转学的住房依据。
6.以上材料必须为原件。
2.城区无购房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①学生及法定监护人(父母至少一方)同户的户口簿;
②学生父亲或母亲的居住证;
③监护人双方灵武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单和个人房屋备案信息查询证明;
④务工证明或营业执照
温馨提示:
1.父母户籍不在同一户口簿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和法定监护人与学生的亲子关系凭证(出生医学证明);
2.以上材料必须为原件。
(二)普通高中
家长可于开学后向灵武市教育体育局教育教学管理室咨询办理,不进行网上登记。
温馨提示:高一、高三年级不办理转学。
二、农村学校转学
申请转入灵武市农村学校的学生,在开学当日携带学生与监护人同户的户口簿或居住材料联系居住地附近学校,在有空余学位的前提下,由学校接收并安排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