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五年制高职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公告(第1号)
现将本次网上填报志愿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填报志愿条件
考生须参加各盟市组织的中考,且未被普通高中录取,中考成绩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下同)须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
二、填报志愿时间
8月5日9:00开始填报志愿,17:00点结束填报志愿。
三、填报志愿方式及流程
1.查询招生计划
考生可以在“2023年五年高职网报志愿专栏”查询招生计划,并记录好拟填报学校和专业的代码。
2.新填志愿
登录网址https://www1.nm.zsks.cn/gzzy/,经认证后进入填报系统。选择“新填志愿”功能,填报一所院校以及若干专业志愿。
考生仅能填报其报名所在盟市对应的招生计划中的院校。首次填加成功后,就可以不断查看在所报学校分盟市第一专业中按总分的实时排名。
3.修改志愿
通过排名情况判断是否能被录取,从而决定是否修改志愿。
四、投档与录取
1.填报志愿结束后,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对招生学校依照其分盟市分专业的招生计划按1:1的比例进行投档。
2.招生学校对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考生可以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查询录取结果。
五、注意事项
1.填报志愿期间,如有紧急通知事项将在“2023年五年高职网报志愿专栏”中公布。凡在专栏中发布的信息视为已告知考生。
2.为确保考生信息安全,考生必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密码,不要将自己的密码透漏给他人。考生因自己泄露密码或密码保管不当被盗取造成志愿填报失误,责任自负。
3.任何人不得代替考生填报志愿。
4.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逾期不填报志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填报志愿的权利。
5.填报志愿结束后,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放弃志愿,不得以自愿放弃为由申请退档。
6.网上填报志愿期间,考生如遇紧急情况应及时向当地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反映。在此期间,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有值班人员受理考生咨询。
7.其他未尽事宜按《关于做好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五年制高职招生工作的通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