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天津全市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进一步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教学改革,2021年2月5日,天津市教委发布《关于天津市普通高中课程设置与实施的指导意见(2020年修订)》,就全市普通高中课程的毕业要求等提出指导意见。
天津市普通高中学籍学生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者,准予毕业:
1.三年内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相关记录符合要求,思想品德须达到合格。
2.学生毕业学分最低要求为144学分,其中必修课程88学分,选择性必修课程42学分,选修课程14学分。
3.学生须参加天津市普通高中各学科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且成绩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