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至6月19日,所有申请公办学校入读或申报民办学校入读的适龄儿童家长,须按照区县教育部门发布的相关工作要求,登录“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报名信息采集系统",进行网上信息采集。学生若选择就读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只能选择一所民办学校报名,公办、民办学校不能兼报。对已完成网上信息采集的适龄儿童,各义务教育学校按照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相关规定,对报名对象、报名材料进行审核。
注意:具体报名时间以各区发布的招生政策及日程为准。
一、对口入学原则:
小学新生入学实行“三对口”,即
1、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
2、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产权证
3、购房正式合同)和实际居住地—致,在对口学校入学。农村地区以学龄儿童户籍为主要依据,在对口学校就读。
二、就近免试原则
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义务教育学校均不得以笔试、面试、面谈等名义选拔学生,全面取消招收推优生、保送生、特长生等方式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