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范围
(一) 具有千阳县正式常住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三)脱贫家庭子女、易地扶贫搬迁户子女、孤儿等特殊群体子女入学,结合实际居住地,按照招生区域划分,纳入相应学校招生范围。
(四)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我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由县教体局依据规定,核实情况,统筹协调,优先安排入学。
报名所需资料
1.服务区内的学生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2.进城务工人员需提供户口本和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缴费发票、房屋租赁合同、营业执照) 等原件、复印件及务工单位三年以上务工证明:
3.非户口所在地 (外县区)学生需提供监护人户口本和房产证原件、复印件:
4.属于优待对象的学生提供相关优待证明义务教育学校要进一步规范资料清单,对学生监护人提供的入学资料进行严格审核,对资料不全的要求补充提交,对提交虚假资料的不予报名确认。
初级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