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龄条件
2017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在今年秋季开学前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请家长提供子女的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籍条件
适龄儿童在学区内具有常住户口,且必须与至少一名法定监护人的户口在同一本户口本上。请家长提供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房产条件
适龄儿童的监护人在学区内拥有有效房产。有效房产的具体要求如下:
(1)房产证必须与户口登记地址一致。
(2)房产证的认定截止时间是2023年6月30日。一套房产在4年之内(计算时间从当年6月30日开始回溯),只能作为一个家庭适龄儿童入学的依据。
(3)房产的权证性质必须是住宅,非住宅性质的房产,如商业用房、工业用房、办公用房、阁楼、地下室、车库等,均不能作为入学的房产依据。
(4)多人持有的房权份额,法定监护人和学生本人房屋产权份额必须高于或等于51%。
(5)廉租房、公租房的,需提供租房本、租房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在安置小区的,需提供拆迁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