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老河口市中小学流动学生管理
(一)加大控缀保学力度
各学校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缀保学法定责任,落实“双线”“多级”包保责任制,依法保障适龄学生完成义务教育。学校要定期完善贫困生、学困生、家庭变故学生、残疾儿童少年、心理障碍学生、暴力倾向学生等特殊群体名册台账,进一步完善学生缺课追踪制度、学生缺课报告制度和学生劝返制度,保障控缀“动态清零”。严禁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培训班”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严肃查处学生在籍不在校问题。
(二)加强学籍变动管理
各学校依据《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为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办理学籍变动手续。除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学校接收特殊学生随班就读外,其他学校不得接收未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入学。集团化、联合体内各学校招生后原则上不跨校流动。为保障考试录取公平,初中阶段学校从2022级学生起,在八年级下学期开学后办理转学的,毕业时不得报名参加省(市)级示范高中指标到校录取。
(三)严禁招收“借读生”
各学校一律不得招收“借读生”,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等现象。各校要定期开展学籍清查工作,将在籍不在校学生分类造册,属控缀保学对象的做好劝返工作,具有他校借读行为的立即整改。“借读生”在原学籍学校和现就读学校均不能参加高中指标到校录取,各地各学校要将借读行为产生的后果告知学生家长,引导家长就近就便为子女选择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