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成人高考加分政策:
加10分:
散居的少数民族考生,加10分。
加20分:
1.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加20分。
2.现役解放军、武装警察、公安干警,加20分
3.边疆、山区、牧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地处地市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加20分。
4.年满25周岁以上〔1998年8月31日之前(含1998年8月31日)出生者〕,加20分。
加30分:
1.地(市)级人民政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系统及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加30分。
2.25周岁以下〔1998年9月1日后(含1998年9月1日)出生者)〕,生活能够自理,且不影响本人所报专业学习的残疾人,加30分
加50分:
年满25周岁以上〔1998年8月31日前(含1998年8月31日)出生者〕,生活能够自理,且不影响本人所报专业学习的残疾人,加50分。
注意:加分种类不同,需要的材料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