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还款事宜(南丹县助学贷款)

教育百科2022-09-21 22:57:53未知

丹东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还款事宜(南丹县助学贷款)

  学生毕业前必须与经办银行办理还款确认手续,并根据经办银行的要求重新办理相应的担保手续。

  贷款担保方式是保证担保的,如借款人已明确离校后去向,应向贷款人递交其接收单位出具的《保证协助中国工商银行按期催收国家助学贷款承诺书》,由接收单位负责协助按期催收贷款。

  如借款人不办理确认手续或提交上述材料的,学校暂缓为其办理毕业手续。

  借款人应按照签定借款合同时约定的还款方式、还款时间归还本息借款人需在异地归还贷款的,应按经办银行有关规定办理。

  借款人毕业后,学校需将借款人的去向、变动情况、联系地址等函告经办银行,借款人也应按照合同的要求,及时向贷款人和学校通报变动后的单位、联系地址以及还款方式、贷款担保等有关变化情况。

  借款人毕业后到异地工作的,可采取通过异地工商银行分支机构汇款到贷款机构的方式归还贷款;贷款人也可与借款人工作所在地工商银行分支机构进行协商,办理贷款转移手续。

  由学校提出建议,经管理中心批准的无担保国家助学贷款到期无法收回的部分,应按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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