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助学贷款最长贷款期限统一调整为“剩余在校时间+15年”(原为13年),但最长不超过22年。
例如:四年制本科大一新生贷款的最长期限为剩余在校时间4年加15年,即19年。
学生在线系统和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已按新规调整,无需工作人员人工审核校验。存量贷款继续执行原合同约定的贷款期限,不得延长。
申请贷款的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二)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学习成绩较好。
(四)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基本生活费)。
(五)诚实守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