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对象
小班招收对象为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满3周岁)的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智力正常、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儿童。中班、大班年龄以此类推。
实验幼儿园、实验幼儿园夏商分园、第二实验幼儿园党校园区、第二实验幼儿园石斋园区、江滨幼儿园、绥安中心幼儿园、城关中心幼儿园必须具备绥安镇户口;其他乡镇公办幼儿园必须具备本乡镇户口。
其他事项
1.各幼儿园必须在规定的日期内按要求进行报名登记和录取,在报名登记期间须将本园的办学性质、收费项目及标准、统一招生人数、录取方式等相关信息进行公示。招生录取过程中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报名费,不得收取与入园挂钩的借读费、赞助费,不得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违规收取费用。
2.新生报名应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绝不允许弄虚作假。在报名过程中如有家长提供虚假证件,不予录取;录取后有举报的,一经查实也予以退回取消录取资格,并将有关虚假证件送有关部门处理。
3.幼儿园招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幼儿园要严格按上述意见认真规范、耐心细致地做好今年的报名登记、录取等工作,希望广大家长密切配合,确保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咨询电话:教育局初教股 0596-31035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