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廊坊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县教体局招生工作会议安排,城区第二小学2023年秋季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招生原则:
遵循“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按照划定的招生范围进行招生,禁止超标招生,严控择校插班行为。严格控制班额人数和最低入学年龄,对未达到入学年龄的儿童坚决不予接收入学。2023年招生工作实行分批次登记报名,优先招录第一批双一致适龄儿童,第二批次适龄儿童将根据学校承载能力,按照相对就近原则进行招录,第三批次适龄儿童,将根据学校学位承载情况,如学位紧张,由教体局主导,采取公开摇号方式进行统筹安置。
二、招生条件:
符合我校招生范围且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范围:
大厂县城永安路以东(工商行路口以东)、大安街以北区域内各小区及前丞相村的适龄儿童。
四、报名及预登记工作安排:
(一)第一批次报名登记安排:
1、报名时间:8月29日
2、报名登记范围:在我校服务范围内居住,既有招生范围内房产又有招生范围内户籍的适龄儿童。
3、招生范围内学生预登记时需提供如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监护人及学生本人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监护人名下的房产证明。
4、报名时间安排:
(二)第二批次预登记工作安排:
1、时间:8月30日上午8:00—11:00
2、预登记范围:在我校服务范围内居住,有招生范围内户籍无招生范围内房产或具有大厂县户籍且招生范围内有房产的适龄儿童。
3、预登记时需同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有招生范围内户籍无招生范围内房产的提供:①监护人及学生本人户口本;②监护人身份证;③现居住的房产证明、房屋租住协议。
有大厂县户籍且有招生范围内房产的提供:①监护人及学生本人户口本;②监护人身份证;③现居住的房产证明。
4、报名时间安排:
(三)第三批次预登记工作安排:
1、时间:8月 30日下午2:30—4:30
2、预登记范围:招生范围内非大厂县户籍的其他适龄儿童。
3、预登记时需同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①现居住的房产证明和居住证,暂时没有居住证的,需提供公安系统出具的居住证正在办理中证明;②监护人及学生本人户口本;③监护人身份证;④监护人在招生范围内从事个体经营的营业执照或一年以上社保证明。
(四)预登记工作结束后,具体入学工作由教体局统筹安排:第一批次适龄儿童优先录入;第二批次适龄儿童将根据学校学位承载能力,按照相对就近原则进行招录;第三批次根据学校学位承载能力统筹安排。
五、工作时间:上午8:00—11:00 下午2:30—5:00
六、工作地点:城区第二小学阳光楼一层大厅。
七、重要说明:
1、所有报名人员,必须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一个家庭只能来一名监护人,不允许带孩子到校。要求携带手机,现场扫码进群,关注学校公众号。
2、报名时提交的户口本、房产证等各种证件不得弄虚作假,学校将联合派出所和不动产登记中心等部门,查验相关证件,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入学资格,凡使用假证者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同时,学校将以此次上交证件作为学生学籍系统申报录入依据,如因提交虚假证件而不能正常录入学籍的学生,后果自负。
3、户口本(①户口本首页户号要和家庭成员页户号一致,不一致的请提前到派出所户籍科办理相关手续。②户口本首页和监护人之一页、学生页,三项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4、复印件装订要求:复印件均为A4纸复印,以拉杆文件夹进行规整,封面附学生相关信息(见附件)。装订顺序:①户口本(户口本首页和监护人之一页、学生页,三项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②监护人房产证(没有房产证,复印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③监护人身份证 ④ 其他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交原件)⑤外地户口适龄儿童居住证⑥外地户口家长社保或营业执照
5、招生、登记流程:
家长门口排队、领号、初审证件——进入学校阳光楼大厅审核材料——登记信息——收取复印件并领取登记备案凭证——进家长群——关注学校公众号。
八、特别提示:
我校从未委托或联合任何第三方机构和个人进行招生,所有非官方的招生行为均不受法律保护,学校也不予确认结果。请家长高度重视,谨防上当受骗!
大厂回族自治县城区第二小学2023年8月26日
附:复印件封面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