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
招收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年满三周岁的幼儿。
二、招生范围
招收具有相应服务片区户籍幼儿户主为幼儿父母(户主为幼儿祖父母、外祖父母时,其法定监护人至少一人与该名幼儿同在此户上)户籍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一致,购房以实际入住且幼儿户籍迁入金凤区该服务片区时间应为2022年12月31日前,学位有剩余时可就近招收其他金凤区内常住幼儿。
1、金凤区乡镇、农村公办幼儿园原则上招收本地幼儿;
2、辖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原则上要优先满足小区内符合入园条件的幼儿,学位有剩余时招收周边金凤区内常住幼儿;
3、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生。
4、自治区直属管理的幼儿园(自治区政府机关幼儿园政兴园区、残疾人康复中心附属幼儿园、宁大南校区幼儿园)自主招生,
5、银川市直属管理的幼儿园(银川市第一幼儿园、银川市第一幼儿园丰登校区、北师大银川园)自主招生。
三、不符合公办幼儿园要求
(1)非金凤区户籍幼儿
(2)金凤区户籍中租房户户主是曾祖父母、集体户、空挂户(有户无房)、挂靠其他亲属;晚迁户(即户籍于2022年12月31日之后迁入)
(3)房户不一致
(4)购买商业用房,虽已迁户但该房转租他人未自主经营
(5)购买在建或未交付使用的房屋
(6)房产份额不足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