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随迁子女及时办理居住证温馨提示
各位家长:
根据有关规定,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含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入学,需提供房产证明或居住证明,在城区没有房产的随迁子女可凭居住证明申请入学。国务院2015年12月颁布的《居住证暂行条例》规定,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株洲市公安局从2016年5月1日起,已实施此项政策,办理居住证从登记到拿证需要6个月的时间。请在城区没有房产、没有办理居住证,且有意向在城区就读的随迁子女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务必于2023年1月31日前,到居住地派出所登记办理居住证。
株洲市教育局2022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