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南通启东市社会组织等级评估通知(启东社会综合福利中心)

教育百科2023-07-20 19:10:09佚名

2023南通启东市社会组织等级评估通知(启东社会综合福利中心)

  一、参评对象

  (一)在启东市民政局注册登记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社会组织

  1.2021年6月30日前登记成立未获得过评估等级,根据评估标准和本组织自身条件,拟申报1-3A等级的;

  2.评估等级在有效期内,获得评估等级满2年,申报更高评估等级的(增级评4A等级须先获得3A等级认定且满两年,增级评5A等级须先获得4A等级认定且满两年);

  3.已获得评估等级满5年,需重新申报等级评估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会组织,不予评估

  1.应建未建党组织或未落实党的工作覆盖的;

  2.2021年6月30日之后注册登记的;

  3.近1年内有未参加年检(慈善组织未年报)的、年检不合格或连续2年年检为基本合格的;

  4.近3年内受到政府相关部门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5.近3年被列入活动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6.正在被有关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7.其他不符合有关评估条件的。

  (三)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在评估期间发生与宗旨严重背离的事件,或者其活动在社会上产生不良影响以及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将取消其评估资格。

  二、评估申报

  为引导社会组织积极申报评估、提升等级社会组织覆盖率,根据省厅要求,2023年度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上半年、下半年各组织一次。

  (一)评估标准

  申报5A评估的适用《江苏省社会组织等级评估自评表》,

  申报4A评估的适用《南通市社会组织等级评估自评表》,

  申报1-3A评估的适用《启东市社会组织等级评估自评表》。

  (二)申报材料

  1.《社会组织评估申报书》1份;

  2.社会组织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1份(含正、反面);

  (三)申报时间

  申报上半年1-3A评估的社会组织自即日起至5月15日提交申报材料,申报上半年4A评估的社会组织自即日起至4月25日提交申报材料;

  申报下半年1-3A评估的社会组织自8月1日起至9月15日提交申报材料,申报下半年4A评估的社会组织自8月1日起至8月25日提交申报材料。

  (四)评估权限与评估方式

  启东市民政局负责市属社会组织申报的1-3A等级评定(含复评),并将评定为3A等级的社会组织名单报南通市民政局备案;同时对申报4A及以上等级的社会组织进行初审和指导,并将有关申报材料审核盖章后一并提交至南通市民政局。2023年启东市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将委托启东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为评估第三方组织实施。

  三、相关事项

  (一)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是完善社会组织内部治理结构的抓手,也是有效树立社会组织形象地位的窗口。希望相关单位认真领会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筹备,有效落实。

  (二)具体申报要求和所需提交材料,请自行在中国启东网启东市民政局信息公开栏或“启东社会组织孵化园”公众号推送消息中,下载附件《启东市2023年等级评估申报材料》。

  (三)2023年5A等级评估工作,由省民政厅统一安排,另行通知。

  (四)评估需要提交的佐证材料,待2023年度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第三方评估机构确定后另行通知。

  四、工作联系

  启东市社会组织孵化园:王奕欢,杨晓茹,0513-83210310,启东市汇龙镇长新巷37号。咨询QQ群号:587135272。

  启东市民政局:施晓燕,马天灵。联系电话:0513-83212205,启东市汇龙镇公园中路849号民政局南楼一楼基层政权和社会组织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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